浙江全省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按22311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仍按2021年度标准执行(为3957元)。浙江省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已启用2022—2023年标准:浙江全省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按22311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仍按2021年度标准执行(为3957元)。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按22311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按4462元(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适用于参保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险种及类型缴费基数 上下限缴费费率月缴费金额 最低与最高单位标准个人标准单位标准个人标准基本养老保险3957—2231114%8%553.98-3123.54316.56-1784.88失业保险3957—223110.50%0.50%19.79-111.5619.79-111.56工伤保险3957—22311按行业分类不承担按行业分类/2023温州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所在地最低工资 的90%。我市自2022年8月起失业保险金月标准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调整后温州市失业保险金具体标准如下: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核定方法调整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方面,现行法规,缴费时间满1年,失业后可以领2个月失业金;缴费1年以上,每满8个月可以领取1个月失业金。修改后法规,缴费1年以上不满5年的,每满6个月,即可以领取1个月失业金,缴费5年以上的部分,每满8个月领取1个月失业金。